上海市民防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《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〈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〉的通知》(厅字〔2008〕17号)的规定,设立上海市民防办公室,为市政府直属机构。上海市民防办公室挂上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。
主要职责:(一)贯彻执行有关民防、人民防空、地下空间管理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;结合本市实际,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、规章草案;研究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。(二)组织制定民防建设总体规划;组织编制本市防空袭方案;组织编制民防工程建设规划、民防通信警报与信息化建设规划;负责实施有关民防、人民防空、地下空间管理等方面的标准、规范,组织制定相关的地方性标准、规范、规程。(三)负责本市民防基本指挥所、预备指挥所、机动指挥所及其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、运行和管理;承担市应急处置预备指挥所的启动、日常维护和应急保障工作;负责本市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的计划、协调、监督和管理。等
联系地址:复兴中路593号 电话:24028888 邮编:2000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