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、省委和市委关于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。具体包括: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、旅游、广播电视、文物和博物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。拟订全市文化、旅游、广播电视政策措施,起草全市文化和旅游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、文物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、政府规章草案。(二)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事业、文化和旅游产业、广播电视领域事业、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,推进文化、旅游、广播电视融合发展,推进文化和旅游、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。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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